兹通告深圳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本公司」)谨定於2018年11月13日(星期二)上午9时正
在中国深圳市福田区益田路江苏大厦裙楼2-4层本公司会议室召开本公司2018年第三次临
时股东大会(「临时股东大会」),以特别决议案方式审议及酌情通过以下第1项决议案以及
以普通决议案方式审议及酌情通过以下第2-4项决议案:
1 审议及批准关於修订本公司《公司章程》的议案,并授权公司任何一名执行董事或董
事会秘书处理与修订《公司章程》相关的各项报批、披露、登记及备案等手续,以及
根据本公司实际情况及上市地交易所和相关监管机构不时提出的修改要求,对修订
稿进行其认为必须且适当的文字性修改(如有);
2 审议及批准关於放弃深圳市深国际联合置地有限公司增资的优先认购权的议案;
3 审议及批准关於委任本公司第八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的议案,即时委任吴亚德先
生为本公司第八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任期至2020年12月31日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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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审议及批准关於委任本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即时委任下列候选人为本公
司第八届董事会董事,任期至2020年12月31日止:
4.01 王增金先生;
4.02 文亮先生。
承董事会命
胡伟
董事长
中国,深圳,2018年9月26日
附注:
1. 出席临时股东大会的资格
凡於2018年10月12日营业日结束时在本公司股东名册上登记的本公司股东,在履行必要的
登记手续後,均有权出席本次临时股东大会。
2. 参加临时股东大会的登记手续
i. 拟出席临时股东大会的股东须於2018年10月24日或之前,将出席本次临时股东大会的
书面回覆(连同所需登记文件)送达本公司。回覆可采用专人送递、邮递或传真方式送
达。
ii. 本公司H股股东请注意,本公司将於2018年10月13日至2018年11月13日(包括首尾两
天)暂停办理H股股份过户登记手续。在此期间,本公司H股股份转让将不获登记。本
公司H股股东如要出席临时股东大会,必须将其转让文件及有关股票凭证於2018年10
月12日(下午4时30分)或以前,送交本公司H股股份过户登记处,香港证券登记有限公
司,其地址为香港湾仔皇后大道东183号合和中心17楼1712-16号舖。
3. 委派代理人
i. 有权出席临时股东大会及参加投票的股东有权书面委托一位或多位代理人(不论是否
为股东)出席及参加投票。
ii. 委托代理人必须由委托人或其受托人正式以书面方式授权。如授权书由委托人的受托
人签署,授权该受托人签署的授权书或其他授权文件必须经公证人公证。至於本公司
A股股东,经公证人证明的授权书或其他授权文件及填妥之股东代表委任表格必须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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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时股东大会指定举行时间24小时或以前送交本公司,以确保上述文件有效。至於本
公司H股股东,上述文件必须於同一时限内送交香港证券登记有限公司,其地址为香
港湾仔皇后大道东183号合和中心17M楼,以确保上述文件有效。
iii. 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出席临时股东大会时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明。
4. 点票
按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第13.39(4)条及本公司公司章程,临时股东大会以
投票方式就临时股东大会通告所载之决议案进行表决。
5. 其他事项
i. 临时股东大会会期预期不超过一天,参加临时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往返交
通、食宿费及其它有关费用自理。
ii. 香港证券登记有限公司地址(以作股份转让):
香港湾仔皇后大道东183号合和中心17楼1712-16号舖
iii. 本公司地址:
中国深圳市福田区益田路江苏大厦裙楼2-4层
邮编:518026
电话:(86) 755 – 8285 3332
传真:(86) 755 – 8285 3411
於本公告之日,本公司董事为:胡伟先生(执行董事及董事长)、廖湘文先生(执行董事兼
总裁)、陈燕女士(非执行董事)、范志勇先生(非执行董事)、陈元钧先生(非执行董事)、
陈凯先生(非执行董事)、蔡曙光先生(独立非执行董事)、温兆华先生(独立非执行董
事)、陈晓露女士(独立非执行董事)和白华先生(独立非执行董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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