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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高速联合公告-深圳市深国际联合置地有限公司拟引入战略投资者

2018-07-25 17:08:00

联合置地公司引入战略投资者

深圳国际控股有限公司(「深圳国际」)及深圳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国际拥有约52%权益之附属公司,「深高速」)各自之董事会宣布,深圳国际之间接附属公司深圳市深国际联合置地有限公司(「联合置地公司」)现拟通过在深圳联合产权交易所公开挂牌及竞争性谈判方式引入专业地产开发商作为战略投资者(「建议增资」)。建议增资的挂牌底价将不低於人民币29亿元,该价格参考了深圳市鹏信资产评估土地房地产估价有限公司对联合置地公司截至2018年4月30日股东全部权益价值的评估结果。

於本公告日期,联合置地公司由新通产实业开发(深圳)有限公司(「新通产公司」,为深圳国际之全资附属公司)及深高速分别持有51%及49%权益。预期於建议增资完成後,新引入之战略投资者将拥有联合置地公司30%的权益,而新通产公司及深高速在联合置地公司的权益将相应摊薄至35.7%及34.3%,就此,联合置地公司将继续为深圳国际的附属公司。

联合置地公司之资料

联合置地公司乃新通产公司与深高速於2014年8月8日成立(详情请见深圳国际及深高速日期均为2014年8月8日的公告、以及深高速日期分别为2014年9月10日、2014年10月8日的公告以及日期为2014年9月17日的通函),其主要业务为梅林关城市更新项目的开发。梅林关城市更新项目地块的土地面积约爲9.6万平方米,土地用途爲居住用地及商业用地,计容建筑面积总计约为48.64万平方米(含公共配套设施等)。联合置地公司已获取了该地块的土地使用权,基本完成了该项目的前期工作,并已委托万科企业股份有限公司进行项目的代建管理。该项目的相关开发建设工作正在进行之中。

梅林关城市更新项目拟建成物业的市场评估价值逾百亿元人民币,其经营管理状况将会对深圳国际及深高速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积极影响。深圳国际及深高速拟通过联合置地公司增资的方式引入一名专业地产开发商作爲战略投资者,增强联合置地公司在房地产开发、销售、管理、运营等方面的能力,以保证项目质量、降低项目风险、提升项目管理水平,最终实现项目的预期目标,提高项目整体回报。

上市规则的涵义

对深圳国际而言,建议增资项下拟进行的交易将构成深圳国际的一项须予披露交易。深圳国际将遵守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上市规则」)相关的合规要求适时作出披露。

对深高速而言,由於联合置地公司并非深高速之附属公司,故此建议增资而造成深高速於联合置地公司权益减少的情况并不会构成上市规则第14.29条的视作出售,亦不会因而构成上市规则第14章项下的须予披露交易,或第14A章项下的关连交易。

然而,由於放弃建议增资的优先认购权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交所」)规定构成一项关联交易,故此深高速须按上交所相关规定就放弃建议增资的优先认购权召开股东大会寻求股东批准项下交易。深高速将按上市规则及上交所规定就放弃建议增资的优先认购权及召开股东大会事宜适时作出披露。

由於建议增资不一定会进行,因此深圳国际及深高速的股东及有意投资者在买卖或投资於深圳国际及深高速的证券时务请审慎行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