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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高速须予披露的交易-对阳茂高速项目公司进行出资

2018-06-05 17:01:00

出资协议

董事会欣然宣布,於 2018 年 6 月 5 日,广东高速、本公司、广东交通实业及项目公司签订了出资协议。根据出资协议,广东高速、本公司及广东交通实业将按彼等各自於项目公司的股份比例,向项目公司出资合共人民币 30.24 亿元(约港币 36.88 亿元),其中,本公司应出资人民币 7.56 亿元(约港币 9.22 亿元)。

订立出资协议的原因及好处

收费公路和道路的投资、建设及经营管理属於本公司的一般及正常业务范围,董事会认为,阳茂高速地理位置优越,沿途所经区域经济活跃。阳茂高速开通十余年来,营运表现增长稳定,已给本公司带来了良好的投资回报。随着经济的增长,预期阳茂高速沿途区域的交通需求将持续增加,择机对阳茂高速进行改扩建,可以进一步发挥其线位优势,提升阳茂高速的商业价值,巩固本公司於公路的投资、管理及营运方面的核心优势,符合本公司的发展战略和整体利益。

本公司董事认为出资协议是按一般商务条款及经公平磋商後签订,出资协议的条款公平合理,而出资协议项下交易符合本公司及股东的整体利益。

上市规则的涵义

由於出资协议项下交易的适用百分比率高於 5%但低於 25%,故签订出资协议须遵守上市规则第 14 章项下有关申报及公告的规定,但可豁免遵守股东批准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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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事会欣然宣布,於 2018 年 6 月 5 日,广东高速、本公司、广东交通实业及项目公司签订了出资协议,出资协议的主要条款如下:

出资协议

日期︰ 2018 年 6 月 5 日

订约方︰ (1) 广东高速;

(2) 本公司;

(3) 广东交通实业;及

(4) 项目公司。

按本公司董事所知所信,并经过所有合理查询,广东高速、广东交通实业、项目公司及彼等各自的最终实际控制人分别爲本公司及其关连人士以外的独立第三方。

阳茂高速项目背景:

根据广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的批覆,改扩建项目总投资金额爲人民币 86.4亿元,其中项目资本金占总投资的比例爲 35%(即人民币 30.24 亿元),由项目公司自筹;资本金以外资金由项目公司通过银行贷款解决。

出资约定:

根据出资协议,上述阳茂高速改扩建项目的资本金人民币 30.24 亿元,将由广东高速、本公司及广东交通实业按彼等各自於项目公司的股份比例作出:

於项目公司中持股比例 出资金额

(人民币)

广东高速 65% 1,965,600,000

本公司 25% 756,000,000

广东交通实业 15% 453,600,000

合共 100% 3,024,000,000

出资款项将计入项目公司的资本公积。

出资款项支付安排:

项目公司应根据改扩建项目的建设计划及推进情况做好资金需求预测,每半年向其股东提交资金使用情况。而各股东需按当年股东会决议确定的改扩建项目年度资金计划及进资时间按时进资。其中 2018 年度第一、第二季度进资在 2018年 6 月 30 日前完成。

本公司将以其内部资源及/或借贷支付其出资金额。

出资款项的厘定:

出资款项的金额,乃根据广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对改扩建项目的批覆、项目资本金占改扩建项目的总投资金额的比例,以及广东高速、本公司及广东交通实业各自於项目公司的所持股权的比例来厘定。

有关项目公司及改扩建项目之资料

项目公司爲一家於中国成立的有限责任公司,其主要业务为阳茂高速的投资、建设、经营和管理。

阳茂高速是 G15 渖阳至海口国家高速公路的一段,全长约 79.76 公里,是珠江西岸、海南和广西东南部通往珠三角的主要通道,地理位置优越。阳茂高速目前为双向四车道,於 2004 年 11 月建成通车,收费期至 2027 年 7 月 27 日止。本公司於 2004 年收购了项目公司 25%股权。阳茂高速 2017 年日均自然车流量约为 5.02万辆,为了满足日益增长的交通需求,阳茂高速将按八车道标准进行改扩建。

根据阳茂高速改扩建计划,改扩建项目预计 2018 年底全线开工,2022 年底建成。

广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已对改扩建项目作出批覆,改扩建项目总投资金额爲人民币 86.4 亿元,其中项目资本金占总投资的比例爲 35%(即人民币 30.24 亿元),由项目公司自筹;资本金以外资金由项目公司通过银行贷款解决。项目公司各股东按各自股权比例对项目公司出资,以筹集改扩建项目的项目资本金。

根据广东省现行政策法规,高速公路改扩建项目新增投资的合理收费期限,需要报广东省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进行审查并由广东省人民政府批准。项目公司将按规定提出延长收费期限的申请。

订立出资协议的原因及好处

项目公司各股东按各自股权比例对项目公司出资,是为了筹集改扩建项目的项目资本金。收费公路和道路的投资、建设及经营管理属於本公司的一般及正常业务范围,董事会认为,阳茂高速地理位置优越,沿途所经区域经济活跃。阳茂高速开通十余年来,营运表现增长稳定,已给本公司带来了良好的投资回报。随着经济的增长,预期阳茂高速沿途区域的交通需求将持续增加,择机对阳茂高速进行改扩建,可以进一步发挥其线位优势,提升阳茂高速的商业价值,巩固本公司於公路的投资、管理及营运方面的核心优势,符合本公司的发展战略和整体利益。

本公司董事认为出资协议是按一般商务条款及经公平磋商後签订,出资协议的条款公平合理,而出资协议项下交易符合本公司及股东的整体利益。

本公司、广东高速及广东交通实业之资料

本公司

本公司及其附属公司主要从事收费公路和道路及其他城市和交通基础设施的投资、建设及经营管理。

广东高速

广东高速爲一家於中国成立的有限责任公司,其主营业务爲高速公路建设和营运。

广东交通实业

广东交通实业爲一家於中国成立的有限责任公司,其主营业务爲公路的投资、建设、营运、养护管理和施工,以及相关的资产管理。

上市规则的涵义

由於出资协议项下交易的适用百分比率高於 5%但低於 25%,故签订出资协议须遵守上市规则第 14 章项下有关申报及公告的规定,但可豁免遵守股东批准的规定。释义

「董事会」 指 本公司董事会

「本公司」 指 深圳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一家於中国注册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其 H 股於联交所上市,而 A 股於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

「出资协议」 指 广东高速、广东交通实业及本公司於 2018 年 6 月 5 日签订的关於改扩建项目的自筹资金出资协议

「董事」 指 本公司董事

「本集团」 指 本公司及其附属公司

「广东高速」 指 广东省高速公路有限公司,一家於中国注册成立的有限责任公司

「广东交通实业」 指 广东交通实业投资有限公司,一家於中国注册成立的有限责任公司

「港币」 指 香港之法定货币港元

「香港」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

「上市规则」 指 联交所证券上市规则

「中国」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就本公告而言,不包括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及台湾

「项目公司」 指 广东阳茂高速公路有限公司,一家於中国注册成立的有限责任公司,於本公告日期由广东高速、本公司及广东交通实业分别持有 60%、25%及 15%

「改扩建项目」 指 阳茂高速将进行的改扩建工程

「人民币」 指 中国之法定货币人民币

「联交所」 指 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

「阳茂高速」 指 沈海国家高速公路(G15,渖阳至海口)阳江至茂名段

附注:

於本公告内,港币与人民币之间按港币 1.00 元兑人民币 0.82 元的汇率换算。该等兑换仅供参考,并不表示人民币或港币金额已按或可按该汇率或任何其他汇率兑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