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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发行债券类融资工具之一般授权建议

2021-03-31 00:00:00

深圳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本公司」)董事会(「董事会」)于2021年3月24日审议批准了关于发行债券类融资工具(「债券工具」)的一般授权(「一般授权」)的议案。授予董事会发行债券之一般授权的建议将于2021年5月17日召开的2020年度股东年会(「股东年会」)以特别决议案的形式审议。

一般授权于股东年会上有可能获得或不获得本公司股东(「股东」)批准。即使董事会获授予一般授权,有关债券的发行还须获得相关监管机构的批准方可实行。发行债券之一般授权是否最终得以行使,还存在不确定性,提请股东及投资者予以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