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独立非执行董事之委任

2020-07-17 00:00:00

数字王国集团有限公司(「本公司」,连同其附属公司统称为「本集团」)董事会(分别为「董事」及「董事会」)宣佈Elizabeth Monk Daley博士(「Daley博士」)将获委任为独立非执行董事,自二零二零年七月二十日起生效。

Daley博士的履历详情如下:

Elizabeth Monk Daley博士

Elizabeth Monk Daley 博士,77 岁,于一九九一年获委任为南加州大学(「南加州大学」)电影艺术学院院长。彼为首任Steven J. Ross/Time Warner 学院院长。Daley 博士并于一九九四年至二零零五年期间出任南加州大学 Annenberg 传理中心创始执行董事,现为南加州大学多媒体素养研究所执行董事。

Daley 博士于一九八九年加入南加州大学担任电影与电视节目制作课程主席之前,彼已在娱乐行业从事不同岗位的工作,包括影视制作人及媒体顾问。彼亦曾担任世界经济论坛之媒体、娱乐与资讯全球议题议会之董事会职务。Daley 博士现为 Avid Technology, Inc.(其股份于纳斯达克全球精选市场上市,代号「AVID」)独立董事,以及为提名及管治委员会及赔偿委员会成员。此外,彼为美国导演工会(Directors Guild of America)和电影艺术与科学学院(Academy of Motion Picture Arts and Sciences)的成员。

Daley 博士曾获美国妇女广播及电视协会表扬及两度获提名竞逐洛杉矶地区艾美奖。彼亦凭藉有关残障人士之作品而获得国际非戏剧事务理事会(Council on International Non-Theatrical Events (CINE) ) 金鹰奖和Barbara Jordan 奖,以及加州州长奖。

Daley 博士获威斯康新大学麦迪逊分校颁授哲学博士学位及获杜兰大学纽科康学院颁授学士和硕士学位。于二零一六年,彼获香港浸会大学颁授荣誉文学博士学位。

Daley 博士将与本公司签立委任函件,惟并无指定任期。然而,彼须根据本公司之公司细则的规定轮值退任,而上述委任可由双方任何一方给予一个月之事先通知予以终止。其酬金将由董事会及本公司薪酬委员会根据其经验、资格、其于本公司的职务及责任,并在参考现时之市场状况后釐定。根据本公司之公司细则,Daley 博士之任期将直至本公司下一个股东大会为止,并将于该大会上退任,惟符合资格可应选连任。

除上文所披露者外,Daley 博士:(i)于本公告日期,并无于本公司股份中拥有按香港法例第 571 章证券及期货条例第 XV 部所界定之任何权益;(ii)并无于本公司或本集团其他成员担任任何其他职位;(iii)在过去三年并无在任何其证券于香港或海外任何证券市场上市之公众公司中担任董事职务;(iv)与本公司任何董事、高层管理人员或主要股东或控股股东并无任何关係;及(v)并不知悉有任何其他有关 Daley 博士之事项须敦请本公司股东注意,亦无任何资料须根据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第13.51(2)(h)至(v)条之任何规定予以披露。

董事会谨此热烈欢迎 Daley 博士加入董事会。在其专长下,董事会相信彼将对本集团之业务增长及发展作出策略上指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