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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一般授权配售新股份

2019-07-03 00:00:00

于二零一九年七月三日(交易时间后),本公司与配售代理订立配售协议,有关以竭尽所能基准按每股配售股份0.104港元之配售价配售最多2,000,000,000股配售股份予不少于六名独立承配人。配售股份将根据一般授权配发及发行。

合共2,000,000,000股配售股份相当于本公司现有已发行股本32,056,111,340股股份约6.24%及相当于经配售事项扩大后之本公司已发行股本34,056,111,340股股份约5.87%。

配售价较(i)股份于二零一九年七月三日(即配售协议日期)在联交所所报收市价每股0.128港元折让约18.75%;及(ii)股份紧接配售协议日期前之连续五个交易日在联交所所报平均收市价每股0.1164港元折让约10.65%。

配售事项须待联交所上市委员会批准配售股份上市及买卖后,方可作实。

配售事项之所得款项总额及所得款项净额将分别约为208,000,000港元及205,730,000港元,拟用于本集团之媒体娱乐分部及用作一般营运资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