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阜丰集团授出购股权

2017-12-29 17:21:00

本公告乃根据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联交所」)证券上市规则(「上市规则」)第17.06A条刊发。阜丰集团有限公司(「本公司」)董事会(「董事会」)谨此宣布,於二零一七年十二月二十九日,本公司议决根据本公司於二零一七年五月十二日采纳之新购股权计划授出可认购本公司每股面值0.1港元普通股(「股份」)之1,600,000份购股权(「购股权」),惟须待两名承授人(本公司雇员)接纳後方可作实。已授出购股权之详情载述如下:

授出日期:二零一七年十二月二十九日

已授出购股权之行使价:各份购股权赋予购股权持有人权利於购股权获行使时按行使价每股股份5.12港元认购一股股份

已授出购股权数目:1,600,000份购股权

股份於授出日期之收市价:每股股份5.10港元(附注)

购股权之有效期:购股权可於二零一七年十二月二十九日起满两年当日起计四年内行使,惟承授人有权认购之股份数目最多不得超过(a)该四年期间之首年内购股权涉及股份总数之25%;(b)该四年期间之第二年内购股权涉及股份总数(须计及上一年因行使购股权而被认购之股份)之50%;(c)该四年期间之第三年内购股权涉及股份总数(须计及上两年因行使购股权而被认购之股份)之75%;及(d)该四年期间最後一年内购股权(以过去三年未获悉数行使之购股权为限)涉及之股份总数。

两名购股权承授人并非本公司董事、最高行政人员或主要股东,或任何彼等之联系人士(定义见上市规则)。

附注:行使价高於下列三项之最高者:(i)於二零一七年十二月二十九日(即授出日期)於联交所刊发每日报价表所列收市价每股股份5.10港元;(ii)紧接二零一七年十二月二十九日前五个营业日於联交所刊发每日报价表所列平均收市价每股股份4.92港元;及(iii)股份面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