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阜丰集团独立非执行董事、审核委员会及薪酬委员会主席兼提名委员会成员辞任及委任

2017-09-25 18:26:00

独立非执行董事辞任

阜丰集团有限公司(「本公司」)董事(「董事」)会(「董事会」)兹宣布孙玉国先生已递交辞呈,因个人健康理由,辞去本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审核委员会(「审核委员会」)及薪酬委员会(「薪酬委员会」)主席兼提名委员会(「提名委员会」)成员,自二零一七年九月二十五日起生效。

其辞任已获董事会接纳。孙先生已确认,彼与董事会成员概无意见分歧,亦无有关彼辞任之其他事宜须提呈本公司股东或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联交所」)垂注。

董事会谨此对孙先生於任期内向本公司作出之宝贵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委任独立非执行董事、审核委员会及薪酬委员会主席兼提名委员会成员董事会欣然公布,为符合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上市规则」)第3.10A条,肖建林先生(「肖先生」)获委任为独立非执行董事、审核委员会及薪酬委员会主席兼提名委员会成员,自二零一七年九月二十六日起生效。

肖建林先生(「肖先生」),49岁,在会计及财务管理方面拥有超过25年经验。肖先生毕业於北方交通大学经济管理系,并自厦门大学会计系取得硕士学位。於一九九七年至二零一五年,肖先生担任海信集团有限公司副总裁及经营管理部部长。期间肖先生曾担任海信科龙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一间於联交所(股份代号:921.HK)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份代号:000921.SZ)上市之公司)之总裁。肖先生一直负责海信集团有限公司之日常运营、财务管理、审计、法律事务及信息化建设等重要管理职位。肖先生也先後於海信集团有限公司旗下多间子公司担任负责人。肖先生现为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山东省委员会成员,亦为独立投资人。

肖先生与本公司任何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主要或控权股东概无任何关系。除上文披露者外,彼於过去三年并无担任其他上市公众公司的任何董事职务,亦无在本公司或其任何附属公司担任任何其他职务。於本公告日期,肖先生於本公司股份中并无拥有证券及期货条例第XV部所界定的任何权益。

肖先生与本公司订有服务协议,自二零一七年九月二十六日起生效,且须按本公司组织章程细则於本公司下届股东大会上告退及重选连任。肖先生将可收取董事袍金每年人民币150,000元,有关金额乃由董事会经参考彼之职务及职责後厘定。

肖先生已确认彼符合上市规则第3.13条所列的独立标准。除上文披露者外,概无其他有关肖先生获委任的事宜须提请本公司股东注意,亦无其他资料须根据上市规则第13.51(2)条的规定予以披露。

董事会谨此热烈欢迎肖先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