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持续关连交易

2021-12-29 00:00:00

重续持续关连交易

协议将于二零二一年十二月三十一日届满,现时预期将经常性持续协议项下的交易。为遵守上市规则第14A 章的规定,本集团已于二零二一年十二月二十九日订立经更新持续关连交易协议。

东莞租赁协议及东莞租赁协议二董事会宣佈,于二零二一年十二月二十九日(交易时段后),东莞迅捷(作为承租人)与东莞天爱(作为出租人)已订立东莞租赁协议,以及高业惠州(作为承租人)与东莞天爱(作为出租人)已订立东莞租赁协议二,期限自二零二二年一月一日至二零二二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该等协议皆构成持续关连交易。

上市规则的涵义

根据上市规则第14A.81及14A.82条,经更新持续关连交易协议、东莞租赁协议及东莞租赁协议二项下的交易已合併计算。如按年计算,预期截至二零二二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本集团应付经更新持续关连交易协议、东莞租赁协议及东莞租赁协议二项下的年度租金总额约为6,905,000港元。由于根据上市规则第14A章,就经更新持续关连交易协议、东莞租赁协议及东莞租赁协议二的所有适用百分比率(溢利比率除外)按年合共超过5% 但不多于25%,且租金总额少于10,000,000港元,因此,经更新持续关连交易协议、东莞租赁协议及东莞租赁协议二项下的交易获豁免遵守通函及独立股东批准的规定,惟须遵守上市规则第14A 章所载的申报、公佈及年度审阅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