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延迟寄发有关出售事项之通函

2019-08-05 00:00:00

兹提述冠华国际控股有限公司(「本公司」)日期为二零一九年七月十五日之公佈(「该公佈」),内容有关(其中包括)出售事项。除文义另有所指外,本公佈所用词汇与该公佈所界定者具有相同涵义。

诚如该公佈所载,载有(其中包括)(i)出售事项的进一步资料;(ii)独立董事委员会给予独立股东的推荐建议;(iii)独立财务顾问就该协议及其项下拟进行的交易致独立董事委员会及独立股东的意见函件;及(iv)股东特别大会通告及代表委任表格的通函将于二零一九年八月五日或之前寄发予股东。

由于编制及敲定通函内容需要额外时间,通函的寄发日期将延迟至不迟于二零一九年八月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