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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任独立财务顾问

2019-07-19 00:00:00

兹提述冠华国际控股有限公司(「本公司」)日期为二零一九年七月十五日的公佈(「该公佈」),内容有关(其中包括)出售事项。除文义另有所指外,本公佈所用词汇具有该公佈所界定的相同涵义。

董事会欣然宣佈,博思融资有限公司(一间根据香港法例第571章证券及期货条例可进行第1类(证券交易)及第6类(就机构融资提供意见)受规管活动的持牌法团)已获委任为独立财务顾问(「独立财务顾问」),以就该协议及其项下拟进行的交易向独立董事委员会及独立股东提供建议。

委任独立财务顾问已经获独立董事委员会批准。有关该协议及其项下拟进行的交易的独立财务顾问意见函件及独立董事委员会推荐建议将载入将于二零一九年八月五日或之前寄发予股东的通函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