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额外复牌指引

2021-07-15 00:00:00

本公告乃由冠华国际控股有限公司(清盘中)(「本公司」)根据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联交所」)证券上市规则(「上市规则」)第13.09条以及香港法例第571章证券及期货条例第XIVA部项下的内幕消息条文作出。

兹提述本公司日期为二零二一年五月十日及二零二一年六月二十九日之公告(「该等公告」),内容有关(其中包括)(i)联交所提出的复牌指引(「初始复牌指引」);及(ii)延迟刊发截至二零二一年三月三十一日的年度业绩。除文义另有所指外,本公告所用词汇与该等公告所界定者具有相同涵义。

额外复牌指引

于二零二一年七月十二日,本公司接获联交所提出的额外复牌指引,即除初始复牌指引外,本公司须根据上市规则刊发所有尚未公佈之财务业绩并解决任何审计修订(「额外复牌指引」,连同初始复牌指引统称「复牌指引」)。

联交所进一步表明,如本公司情况有变,其可能修改已提出之复牌指引及╱或提出进一步指引。本公司将于适当时候通过另行刊发公告知会其股东及公众最新进展。

继续暂停买卖

应本公司要求,本公司股份自二零二一年三月二十二日(星期一)上午十时二十四分起暂停于联交所买卖。本公司股份将继续暂停买卖,直至刊发进一步通告。股东及潜在投资者于买卖本公司股份时务请审慎行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