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告由冠华国际控股有限公司(清盘中) ( 「本公司」 )根据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第13.51(5)条而发出。
变更注册办事处地址及香港主要营业地点
本公司宣佈,本公司之注册办事处地址自二零二一年四 月 二十三日起变更为 CrownHouse, 4 Par-la-Ville Road, Hamilton, HM -08, Bermuda,而香港的主要营业地点自二零二一年四月 二十三日起变更为香港中环遮打道10号太子大厦8楼。
继续暂停买卖
应本公司要求,本公司股份自二零二一年三月二十二日(星期一)上午十时二十四分起暂停于联交所买卖。本公司股份将继续暂停买卖,直至刊发进一步通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