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盈利警告

2020-08-05 00:00:00

本公告乃味千(中国) 控股有限公司(「本公司」,连同其附属公司统称「本集团」) 根据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上市规则」) 第13.09条及香港法例第571章证券及期货条例第XIVA部之内幕消息条文而刊发。

本公司董事会(「董事会」) 谨此通知本公司股东(「股东」) 及潜在投资者,根据本集团截至二零二零年六月三十日止六个月(「中期期间」) 未经审核综合管理账目之初步评估,与截至二零一九年六月三十日止六个月约人民币8,600万元之本公司拥有人应占溢利相比,预期本集团于中期期间将录得净亏损介乎约人民币1亿元至人民币2亿元。

董事会相信,本集团财务表现较二零一九年同期有所下降乃主要由于全球各国爆发新冠肺炎(「新冠肺炎」) ,导致本集团于中期期间之收入下跌约45%。自二零二零年一月起,中国爆发新冠肺炎,为更有效防控病毒及确保员工及顾客的健康及安全,本集团于二零二零年二月上旬已短暂关闭大部份中国门店。随着中国政府于二零二零年三月中旬逐渐放宽封锁限制及措施,受新冠肺炎爆发影响的门店逐步恢复营业。

另外,新冠肺炎对环球经济造成负面影响,导致资产价格下滑。中期期间之亏损包括非现金减值项目,根据初步审阅,某些使用权资产、投资物业及金融资产的价值比其账面值为低,存有减值需要。惟该等减值亏损金额仍有待确定。

本公司仍在落实中期期间之中期业绩。本公告所载的资料仅根据董事会及本公司管理层参考本集团未经审核综合管理账目及目前可得资料(未经本公司核数师审核及审阅) 后所得的初步评估而作出。本集团之中期业绩于本公司核数师进一步审阅后可予调整。有关本集团中期期间之财务表现详情将于中期业绩公告中披露。该公告预期于二零二零年八月刊发。

谨请股东及本公司的潜在投资者于买卖本公司证券时审慎行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