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盈利警告 - 溢利减少

2023-03-14 00:00:00

盈利警告 - 溢利减少

金地商置集团有限公司(「本公司」,连同其附属公司统称「本集团」)乃根据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上市规则」)第13.09(2)条及香港法例第571章证券及期货条例第XIVA部而作出本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董事会」)谨此知会本公司股东(「股东」)及有意投资者,根据本集团截至2022年12月31日止年度的最新未经审核综合管理账目及其他目前可获得资料,与截至2021年12月31日止年度本公司持有人应占溢利约人民币40.14亿元比较,本集团预计截至2022年12月31日止年度可能录得本公司持有人应占溢利介乎约人民币21亿元至人民币25亿元。本公司持有人应占溢利减少主要为下列原因: i) 2022年较少物业交付以使其所贡献之收入减少; ii) 一次性之议价收购收益下跌;及 iii) 待出售及发展中物业之减值拨备增加。

由于本公司仍在编制本集团截至2022年12月31日止年度的年度业绩,本公告所载资料仅为董事会根据本集团最新未经审核综合管理账目作出的初步评估,该管理账目尚未经本公司核数师检阅或审核,亦未经董事会审核委员会检阅。该等资料有待最终确定及作出必要的调整(如有)。本集团截至2022年12月31日止年度的最终资料及业绩详情预计于2023年3月底前在本公司刊发的年度业绩公告中披露。

股东及有意投资者于买卖本公司股份时务必审慎行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