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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交易出售本公司所持重大投资

2020-09-16 00:00:00

出售事项董事会宣佈,于二零一九年十二月十八日, SIE(本公司之全资附属公司)出售部分其根据授权协议向 UBP所设立子基金作出之投资。有关出售投资之本金金额为 69,500,000美元及出售事项之代价为 70,036,540美元。本公司确认出售事项所得收益为 536,540美元。

上市规则之涵义

由于疏忽大意之错误,本公司未能及时披露出售事项以及寻求股东批准。该行为并非有意为之,而是由于本公司管理层错误认为出售投资产品将构成上市规则项下须予公佈交易,因此未意识到上市规则第14章项下之规定适用。

由于出售事项之一项或多项适用百分比率超过25%,但所有该等适用百分比率均低于75%,根据上市规则第 14章,出售事项构成本公司之主要交易,故须遵守上市规则项下申报、公告及股东批准规定。

就董事于作出一切合理查询后所深知、全悉及确信,概无股东或任何彼等各自联繫人于出售事项中拥有重大权益,因此倘本公司拟召开股东特别大会以批准出售事项,概无股东须就决议案放弃投票。 Advent Group Limited(本集团之控股股东,拥有2,146,346,773 股股份,于本公告日期约占已发行股份之 69.07%)已根据上市规则第 14.44条以股东书面批准代替本公司股东大会通过决议案之方式批准出售事项。因此,本公司将不会召开任何股东特别大会以批准出售事项。 Advent Group Limited由本公司执行董事郭山辉先生及刘宜美女士最终控制,而彼等已知悉出售事项并给予批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