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延迟寄发有关收购目标公司全部股权之须予披露及关连交易之通函

2019-10-22 00:00:00

兹提述高银金融(集团)有限公司(「本公司」)日期为二零一九年九月二十六日之公告(「该公告」),内容有关收购目标公司全部股权之须予披露及关连交易。除文义另有所指外,本公告所用词汇与该公告所界定者具相同涵义。

延迟寄发通函

诚如该公告所披露,载有(其中包括)(i)收购事项之更多详情;(ii)独立董事委员会函件(载有其就收购事项之意见及推荐建议);(iii)独立财务顾问致独立董事委员会及独立股东之函件(载有其就收购事项之意见及推荐建议);(iv)该物业之物业估值报告;及(v)召开股东特别大会之通告之通函(「通函」)预期将于二零一九年十月二十一日或之前寄发予股东。

由于本公司需要更多时间落实若干资料以载入通函内,预期寄发通函的日期将延迟至二零一九年十月三十一日或之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