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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达控股主要交易有关埃塞俄比亚项目之采购服务及管理服务之总协议延迟寄发通函

2018-02-07 19:02:00

兹提述金达控股有限公司(「本公司」)日期为二零一八年一月二十五日的公告(「该公告」),内容有关订立总协议。除另有界定者外,本公告所用的词汇与该公告所界定者具有相同涵义。

诚如该公告所述,载有(其中包括)总协议及其项下拟进行交易的进一步详情及上市规则规定的其他资料的通函(「通函」)将寄发予股东。由於需要额外时间落实将载入通函的若干资料(包括有关营运资金充裕性的声明),本公司已申请且联交所已向本公司授出严格遵守上市规则第14.41(a)条的豁免,故通函的寄发日期将延迟至不迟於二零一八年二月二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