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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达控股澄清公告

2017-11-23 16:31:00

本公告由金达控股有限公司(「本公司」,连同其附属公司统称「本集团」)作出,藉此澄清於二零一七年十一月二十日由克雷索制药有限公司*(Creso Pharma Limited)(「克雷索」,一间於澳洲证券交易所上市的公司(澳洲交易所股份代号:CPH))刊发的一份公告(「该公告」)所载若干陈述。

本公司董事(「董事」)会(「董事会」)注意到,有关克雷索与浙江金达创业股份有限公司(「金达创业」)订立战略合作夥伴关系及商业分销协议以在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国」)境内分销若干保健疗法及产品之该公告,当中错误陈述金达创业为本公司附属公司。

董事会谨此澄清,於本公告日期,就董事经作出一切合理查询後所深知、尽悉及确信,金达创业为一间於中国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并由本公司主席兼执行董事任维明先生拥有69.30%权益,有零售业务、银行业务、融资租赁及生物科技公司等多元化投资组合。因此,金达创业并非本公司附属公司,且不构成本集团的一部分。董事会进一步确认,本集团的主要业务为生产及销售亚麻纱,而於本公告日期,本集团无意就於中国境内分销保健疗法及产品而与任何第三方订立任何协议。

由於该公告未经本公司核实或授权,建议本公司股东及潜在投资者以本公司发布的资料为依据,并於买卖本公司股份时务请审慎行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