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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连交易收购黑龙江康源种业有限公司的80%股权

2021-11-01 00:00:00

股权转让协议

于二零二一年十一月一日,本公司间接非全资附属公司黑龙江金达与黑龙江康源订立股权转让协议,据此,黑龙江金达同意收购而黑龙江康源同意出售康源种业的80%股权,代价为人民币8,800,000元。

上市规则的涵义

于本公告日期,黑龙江康源为一间由金达创业拥有53.6%权益、黑龙江省农业科学院经济作物研究所拥有16.0%权益、邹克拥有10.1%权益、邬伟拥有6.1%权益、王鹏亮拥有4.0%权益、熊李健拥有3.0%权益、高平拥有2.4%权益、张阳拥有1.6%权益、邓小宽拥有1.6%权益及罗禹拥有1.6%权益的公司。金达创业由任维明先生拥有71.64%权益、沈跃明先生拥有10.75%权益、张鸿文先生拥有9.18%权益、沈鸿女士拥有1.39%权益、盛良侦先生拥有4.48%权益、冯立萍女士拥有0.56%权益、陈慧群女士拥有0.54%权益、任利英女士拥有0.43%权益、徐智权先生拥有0.38%权益、夏爱妹女士拥有0.2%权益、庄寒良先生拥有0.19%权益、卢敏女士拥有0.19%权益及陈生法先生拥有0.08%权益。

本公司执行董事及关连人士任维明先生、沈跃明先生、张鸿文先生及沈鸿女士亦为金达创业的董事。张鸿文先生及沈鸿女士亦均为黑龙江康源的董事。因此,根据上市规则第14A章,金达创业及黑龙江康源均为本公司关连人士的联繫人,故此为本公司的关连人士。因此,根据上市规则第14A章,收购事项构成本公司的关连交易。

由于有关收购事项的适用百分比率超过0.1%,但所有百分比率均低于5%,故根据上市规则第14A章,收购事项须遵守申报及公告规定,但获豁免遵守通函、独立财务意见及独立股东批准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