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澄清公告有关股东週年大会会场之股东週年大会通告、通函及代表委任表格

2021-05-07 00:00:00

兹提述金达控股有限公司(「本公司」)日期为二零二一年四月二十日之股东週年大会通告(「股东週年大会通告」)、载有股东週年大会通告之本公司通函(「通函」)及将于二零二一年五月二十一日(星期五)举行之股东週年大会(或其任何续会)适用之代表委任表格(「代表委任表格」)(统称为「股东週年大会文件」)。除另有指明者外,本公告所用之词汇与股东週年大会文件所界定者具有相同涵义。

本公司已注意到股东週年大会文件之中英文版本出现无意植字错误,其与将予举行之股东週年大会会场有关,并谨此澄清股东週年大会会场应为如下:

香港金钟金钟道95号统一中心10楼统一会议中心。

本公司确认,除上述澄清外,股东週年大会文件之中英文版本所载之所有其他资料均属正确并维持不变。本澄清公告为股东週年大会通告、通函及代表委任表格之补充资料,应与股东週年大会通告、通函及代表委任表格一併阅览,而就此而言,以现有形式呈列之股东特别大会通告、通函及代表委任表格之中英文版本将继续有效。于二零二一年四月二十日就股东週年大会寄发之股东週年大会适用之代表委任表格将维持有效,可供股东週年大会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