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盈利警告补充公告

2020-03-26 00:00:00

本公告乃中国瑞风新能源控股有限公司(「本公司」, 连同其附属公司「本集团」) 根据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上市规则」) 第13.09(1)条及香港法例第571章证券及期货条例第XIVA部的内幕消息条文(定义见上市规则) 而作出。

兹提述本公司日期为二零二零年三月二十四日的盈利警告公告(「该公告」) 。 除本公告另有界定外, 本公告所用词汇与该公告所界定者具有相同涵义。

董事会谨此进一步通知本公司股东及潜在投资者, 根据对本集团截至二零一九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的未经审核综合管理账目而作出的初步评估及董事会现时可得的资料, 预期本集团于本期间将录得不少于约人民币80,000,000元的综合亏损净额, 而截至二零一八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则录得综合亏损净额约人民币37,258,000元, 主要由于该公告所述因素所致。

本公告所载资料仅为董事会根据本公司现时可得的资料而作出的初步评估, 且并非以已由本公司核数师审核或审阅的任何数据或资料作为依据。 本公司仍在落实本公司于本期间的全年业绩, 而股东及潜在投资者务请细阅本集团于本期间的全年业绩公告, 预期该全年业绩公告将于二零二零年三月底前刊发。

本公司股东及潜在投资者于买卖本公司股份时务请审慎行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