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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订可换股债券之条款及条件

2019-08-23 00:00:00

兹提述(i)本公司日期为二零一六年五月二十六日、二零一六年六月十五日、二零一七年十二月十二日及二零一七年十二月十九日内容有关配售可换股票据及延长可换股票据的到期日的公告;及(ii)本公司日期为二零一九年八月二十二日内容有关进一步修订可换股票据之条款及条件的公告。除本公告另有所指外,本公告所用词汇与本公司日期为二零一九年八月二十二日的公告所界定者具有相同涵义。

董事会宣佈,于二零一九年八月二十三日,本公司已获联交所批准根据上市规则第28.05条修订可换股票据之条款及条件以及上市及批准交易转换股份。第二项修订契据因此已成为无条件,除建议修订外,可换股票据的所有其他条款及条件维持不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