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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特别授权建议配售非上市认股权证进一步延长截止日期

2021-07-30 00:00:00

兹提述(i)中国瑞风新能源控股有限公司(「本公司」)日期为二零二一年三月三日的公告(「该公告」)及本公司日期为二零二一年七月八日的通函(「该通函」),内容有关根据特别授权建议配售非上市认股权证;及(ii)本公司日期为二零二一年五月三十一日的公告(「延长公告」),内容有关(其中包括)延长截止日期。除文义另有所指外,本公告所用词汇与该公告、该通函及延长公告所界定者具有相同涵义。

进一步延长截止日期

由于配售代理需要更多的时间来完成有关认股权证配售事项的相关行政程序,董事会宣佈,于二零二一年七月三十日交易时段后,本公司已与配售代理签署确认函,据此,各方同意将截止日期由二零二一年七月三十一日进一步延长至二零二一年八月五日(或本公司与配售代理可能书面协定的其他日期)。除上文所披露者外,该通函所披露的认股权证配售协议的所有重大条款均维持不变。

由于完成须待认股权证配售协议所载列条件获达成后方始作实,认股权证配售事项未必一定完成。股东及潜在投资者于买卖本公司股份及其他证券时务请审慎行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