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盈利警告

2020-04-16 00:00:00

本公告乃由广深铁路股份有限公司(「本公司」,连同其附属公司,统称「本集团」)根据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上市规则」)第13.09(2)条及香港法例第571章证券及期货条例第XIVA部项下的内幕消息条文(定义见上市规则)而作出。

本公司董事会(「董事会」)谨此通知本公司股东、投资者及潜在投资者,基于对本集团于截至二零二零年三月三十一日止三个月(「二零二零年一季度」)的未经审核综合管理账目及董事会目前可得资料的初步审阅及分析,本集团预期,于二零二零年一季度本集团录得归属于本公司股东的净亏损约为人民币45,000万元至55,000万元,相比于本集团截至二零一九年三月三十一日止三个月之归属于本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人民币39,032.83万元,下跌幅度约在215%至241%范围内。

根据目前可得的资料,董事会认为,二零二零年一季度由于受到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的影响,本集团收入预期大幅减少而致亏损。本集团二零二零年一季度收入预期大幅减少主要归因于:

(i)2020年1月30日香港特区政府宣佈香港红磡口岸暂停服务,本集团开行的广九直通车全部停运,至本公告之日尚未恢复运营;

(ii)2020年2月4日香港特区政府进一步宣佈罗湖口岸暂停服务,至本公告之日尚未开放。搭乘广深城际列车经罗湖口岸往来香港及广州、深圳间旅客同时大幅减少;及

(iii)2020年1月23日起武汉封城,离汉通道关闭,终点到武汉方向的长途旅客列车停运,途经列车停办业务,至2020年3月28日客运业务才恢复正常。同时中国内地居民响应政府号召,实行居家隔离,出行意愿和需求大大降低,其他方向的长途旅客列车也部分停运。

本公司仍在落实本集团于二零二零年一季度的季度业绩。本公告所载资料仅基于董事会对本集团于二零二零年一季度的未经审核综合管理账目及董事会目前可得资料的初步评估,且该等资料未经本公司审核委员会审阅,亦未经本公司独立核数师审阅。因此,本集团于二零二零年一季度的实际业绩可能与本公告所披露的资料有所不同。本公司股东、投资者及潜在投资者务请细阅本集团于二零二零年一季度的业绩公告,有关公告预计将于二零二零年四月底刊发。

本公司股东、投资者及潜在投资者在买卖本公司股份时务请谨慎行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