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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力建业盈利警告

2018-08-15 16:3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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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交易及结算所有限公司及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对本公告之内容概不负责,对其

准确性或完整性亦不发表任何声明,并明确表示概不就因本公告全部或任何部份内容而

产生或因倚赖该等内容而引致之任何损失承担任何责任。

实力建业集团有限公司

(於百慕达注册成立之有限公司)

(股份代号:519)

盈利警告

本公告乃实力建业集团有限公司*(「本公司」,连同其附属公司统称「本集团」)根

据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上市规则」)第13.09(2)(a)条及香港法

例第571章证券及期货条例第XIVA部内幕消息条文(定义见上市规则)而作出。

本公司之董事会(「董事会」)谨此知会本公司股东(「股东」)及有意投资者,本集团

预期截至二零一八年六月三十日止年度之业绩将录得盈利减少,相比较截至二零

一七年六月三十日止年度则录得盈利297,980,000港元。本集团之业绩盈利减少主

要是由於截至二零一八年六月三十日止年度之(i)投资物业之公平值收益减少

88,000,000港元相比较二零一七年同期投资物业之公平值收益115,000,000港元;(ii)

收入减少约10,000,000港元、(iii)截至二零一八年六月三十日止年度融资成本增加

约16,000,000港元;及( i v )於二零一七年计入之一非经常发生之收购收益

171,650,000港元(此不於二零一八年六月三十日止年度产生)。

本公告所载资料仅为董事会根据截至二零一八年六月三十日止年度未经审核之管

理账目连同其所知营运数据所作出之初步评估,而该等资料并未经本公司核数师

审阅。股东及有意投资者务请细阅本公司预期将於二零一八年九月下旬刊发截至

二零一八年六月三十日止年度业绩公告。

2

股东及有意投资者於买卖本公司股份时务请审慎行事。

承董事会命

实力建业集团有限公司*

主席兼执行董事

姚维荣

香港,二零一八年八月十五日

於本公告日期,姚维荣先生(主席)、袁志平先生(行政总裁)及吴洁玲女士为本公

司执行董事;郭顺根先生为本公司非执行董事;以及刘智强先生、余达志先生及

赵杰文先生为本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

* 仅供识别

本公告之中英文版本如有歧异,概以英文版本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