董事及 风险管理委员会成员之委任 中远海运国际(香港)有限公司(「本公司」)董事会(「董事会」)宣佈自2024年6月26日起,马向辉先生(「马先生」)获委任为本公司非执行董事及本公司风险管理委员会成员。董事会藉此机会欢迎马先生加入董事会。 马先生,49岁,现为中国远洋海运集团有限公司(本公司最终控股股东)财务管理本部总经理、中远海运(香港)有限公司(本公司直接控股股东)董事及本公司两家附属公司董事。马先生亦为齐鲁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于香港上市)非执行董事兼副董事长及中远海运港口有限公司(于香港上市)非执行董事。他曾任中国远洋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财务部资金管理经理、中远国际控股有限公司(本公司的前称)财务部总经理、中国远洋运输(集团)总公司/中国远洋控股股份有限公司战略实施管理办公室业务经理、中国远洋海运集团有限公司资本运营本部副总经理、本公司副总经理及中远海运(香港)有限公司副总裁。马先生在财务金融、资本运作、投资併购、战略规划等方面具有丰富的经验。马先生毕业于中国金融学院投资经济管理专业,持有对外经济贸易大学经济学硕士学位,是资深特许公认会计师(FCCA)及高级会计师。除上文所披露者外,马先生于获委任日期前的过往三年内并无于香港或海外其他公众上市公司担任任何董事职务。 马先生与本公司已订立委任聘书,任期自 2024年 6月 26日开始至本公司 2026年股东週年大会结束为止,须根据本公司章程细则条文轮席退任及有资格膺选连任。该委任聘书可于任何一方给予一个月书面通知或双方同意的较短通知期终止。马先生将不会收取本公司任何董事酬金。 于本公告日期,马先生并无拥有根据证券及期货条例第 XV部所指本公司任何股份之权益。 除上文所披露者外,马先生并无于本公司及其附属公司担任任何其他职务;及与本公司任何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主要股东或控股股东并无任何其他关係。马先生已确认概无有关其获委任之其他事宜需知会股东,以及概无其他资料须根据上市规则第 13.51(2)条第(h)至(v)段而须予披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