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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关收购目标资产及订立新租赁协议之关连交易的最新进展

2020-12-21 00:00:00

兹提述本公司于二零二零年九月二十一日所刊发有关收购目标资产及订立新租赁协议之关连交易的公告(「该公告」)。除另有定义外,本公告所用词汇与该公告所界定者具相同涵义。

诚如该公告所披露,完成交易须待全部先决条件获得满足,倘任何先决条件未能于资产收购协议日期起计三(3)个月内获得满足,则任何一方均有权在资产收购协议生效后一(1)年内解除资产收购协议。

截至本公告日期,除该公告题为「收购目标资产」一节下先决条件的第(v)(「条件(v)」)及第(vii)(「条件(vii)」)分段所披露的条件外,所有其他先决条件经已达成。然而,尚未达成的两项先决条件预期无法于短时间内达成。

中远海运国际贸易获深圳海盛通知,由于沥青库部分设施的建设时间跨度较长,以及受2019冠状病毒疫情影响,故与负责沥青库的建设、实地勘探、设计、施工、监理、检测等单位协调出具所需文件的时间超出预期。因此,深圳海盛获取规划许可证、施工许可证及施工验收备案的时间将会延迟。此外,中远海运国际贸易近日接获深圳海盛通知,就沥青库的消防备案,海南国盛油库内部分公用设施亦需进行升级改造。因此,深圳海盛不大可能在短时间内完成条件(vii)。由于条件(v)所要求的沥青库内的设备说明书、管线图、各罐建设设计图纸及其他技术资料将于条件(vii)达成后移交予中远海运国际贸易,故条件(v)之达成亦将相应延迟。

故此,订约方正就资产收购协议之补充协议条款进行磋商,以延长达成未获满足之先决条件的最后截止日期至二零二一年三月三十一日及修订若干其他条款。本公司将适时另行刊发公告及更新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