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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一般授权发行可换股债券

2023-02-15 00:00:00

于二零二三年二月十五日(交易时段后),本公司与认购人订立认购协议,据此,本公司已有条件同意发行,而认购人已同意认购本金总额为15,262,320港元之可换股债券。

按初始换股价每股换股股份0.114港元计算,于可换股债券所附换股权获悉数行使后,本公司将配发及发行合共133,880,000股换股股份,相当于:(a)本公司现有已发行股本约20.00%;及(b)经发行换股股份扩大后本公司已发行股本约16.67%(假设于本公佈日期至可换股债券获悉数转换期间本公司已发行股本并无其他变动)。

初始换股价为0.114港元,较:(i)股份于认购协议签署日在联交所所报之收市价每股0.110港元溢价约3.64%;及(ii)股份于紧接认购协议签署日前五个交易日在联交所所报之平均收市价每股0.1136港元溢价约0.35%。

发行可换股债券之所得款项总额及净额预期分别为约15.26百万港元及15百万港元。本公司拟将超过60%的所得款项净额用于为本集团生产设施的持续建设提供资金,余额拟将用于偿还本集团到期负债及应计费用。

换股股份将根据于股东週年大会上授予董事之一般授权发行及配发。本公司将申请批准换股股份上市及买卖。

认购协议须待认购协议所载之先决条件获达成及╱或豁免后,方告完成。因此,可换股债券之发行未必会进行。股东及投资者于买卖本公司证券时务请审慎行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