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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行董事辞任

2022-09-23 00:00:00

恒和珠宝集团有限公司(「本公司」)董事会(「董事会」)谨此宣佈,陈圣泽博士(「陈博士」)因年届七十,欲退任并投入更多时间于个人事务,已提呈辞任本公司执行董事,自二零二二年十月一日起生效。陈博士确认,彼与董事会并无任何意见分歧,亦无有关彼辞任上述职位之事宜须提请本公司股东垂注。董事会谨藉此机会对陈博士于任期内对董事会及本公司作出之宝贵贡献致以衷心谢意。

本公司与陈博士拟订立为期一(1)年的咨询协议(「咨询协议」),自二零二二年十月一日起至二零二三年九月三十日止,以委任陈博士为本公司高级顾问,确保陈博士职责的有序平稳过渡,以及陈博士可继续向本公司提供战略意见及分享其行业知识。陈博士为本公司控股股东及关连人士。因此,咨询协议项下拟进行交易构成本公司之持续关连交易。由于咨询协议项下之交易乃按一般商业条款或更佳条款进行,且按应付陈博士的年度薪酬计算之咨询协议项下交易之所有适用百分比率(盈利比率除外)(定义见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上市规则」)第14.07条)均低于5%且年度薪酬低于3,000,000港元,故咨询协议项下拟进行交易符合上市规则第14A.76条项下之最低豁免水平交易且获豁免遵守公告、通函、股东批准、年度审阅及所有披露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