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授权代表变更

2022-09-30 00:00:00

兹提述恒和珠宝集团有限公司(「本公司」)日期为二零二二年九月二十三日之公告(「该公告」),内容有关(其中包括)陈圣泽博士(「陈博士」)辞任本公司之执行董事。除文义另有所指外,本公告所用词汇与该公告所界定者具有相同涵义。

如该公告所披露,陈博士于二零二二年十月一日辞任本公司执行董事。因此,根据上市规则第3.05条的规定,陈博士亦辞任及不再担任本公司授权代表(「授权代表」),自二零二二年十月一日起生效。

董事会欣然宣佈,于陈博士辞任后,本公司之执行董事郑小燕女士获委任为授权代表,以替代陈博士,自二零二二年十月一日起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