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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议股份合併

2021-04-16 00:00:00

建议股份合併

董事会建议按每十(10)股之现有已发行股份合併为一(1)股之合併股份之基准,实行股份合併。

股份合併须待(其中包括)股东于股东大会上批准后方可作实。

于本公告日期,共有6,831,182,580股之已发行现有股份已缴足股款或列作已缴足股款。假设自本公告之日起至股东大会举行日期不会再进一步发行股份,则待股份合併生效后,将会有683,118,258股之已发行合併股份已缴足股款或列作已缴足股款。

现有股份目前以每手股份买卖单位10,000股现有股份于联交所买卖。于股份合併生效后,合併股份之每手买卖单位将保持不变,仍然为10,000股合併股份。

根据现有股份于本公告日期之收市价每股0.053港元(相当于每股合併股份之理论收市价0.53港元),(i)每手10,000股现有股份之价值为530港元;及(ii)假设股份合併生效,每手10,000股合併股份之价值将为5,300港元。

一般事项

本公司将召开及举行股东大会以供股东考虑及酌情批准股份合併。

一份载有(其中包括)(i)股份合併之进一步详情;及(ii)召开股东大会通告之通函,预期将于二零二一年五月七日或之前寄发予股东。

务请股东及潜在投资者垂注,股份合併须待「股份合併之条件」一节所载之条件获达成后,方可作实。因此,股份合併可能会或不会进行。

股东及潜在投资者于买卖本公司证券时务请审慎行事。彼等如有任何疑问,应咨询彼等之专业顾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