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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事委任

2021-08-16 00:00:00

CASH Financial Services Group Limited(时富金融服务集团有限公司)(「本公司」,连同其附属公司「本集团」)之董事会(「董事会」)欣然宣佈,张威廉先生(「 张先生」)由二零二一年八月十六日起获委任为本公司之执行董事。董事会相信,张先生将继续贡献及支持董事会以管理及加强本集团之企业发展、系统管理及相互制衡监控。

董事会藉此机会欢迎张先生加入董事会。

董事资料

根据联交所证券上市规则(「上市规则」)第 13.51(2)条的规定,以下为张先生的个人资料:(1) 张先生,现年四十五岁,获委任为本公司之执行董事。彼亦为本集团之营运总裁及附属公司之董事。张先生主责本集团整体之行政和营运职能。彼于银行、会计及审计方面拥有丰富经验。

(2) 张先生取得英国坎特伯雷肯特大学商业硕士学位及香港城市大学会计学荣誉文学士学位。彼为香港会计师公会之会计师。

(3) 张先生于本公佈日期前三年内,并无于公众上市公司担任其他董事职位。

(4) 张先生与本公司订立服务合约,自委任日起计为期三年,并可由任何一方向另一方发出三个月之事先书面通知予以终止。该服务合约将自彼委任期届满起自动续期三年。张先生须根据本公司之公司细则轮值退任及膺选连任。根据彼与本公司之服务合约,张先生之酬金为每月 80,000 港元,并附有年尾酌情花红,惟须视乎彼之工作表现。酬金乃参考彼于本公司之职务及责任,以及现行市场之类似职位而定。

(5) 张先生与本公司之任何董事、高层管理人员、主要股东或控股股东并无任何关係。

(6) 依据证券及期货条例第 XV 部之定义, 张先生于本公佈日期拥有可以每股 0.572 港元之行使价认购 900,000 股本公司股份之购股权之个人权益。

(7) 除上文所披露外,董事会概不知悉有任何其他有关张先生委任之事宜,须促请本公司之股东注意,亦无任何资料须根据上市规则第 13.51(2)(h)至 13.51(2)(v)条须予披露。董事会进一步宣佈,吴献昇先生(「吴先生」)由二零二一年八月十六日起辞任本公司之执行董事。吴先生将投入更多时间于 Celestial Asia Securities Holdings Limited(时富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股份编号: 1049)(本公司之主要股东)之企业发展及管理。

吴先生确认彼与董事会并无任何意见分歧,及无任何事宜须知会本公司之股东。

董事会衷心感谢吴先生于在任期间为本公司所作出之宝贵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