谨此提述鼎亿集团投资有限公司(「本公司」,连同其附属公司统称「本集团」)日期为二零二零年六月十日之公佈(「该公佈」),内容有关内幕消息-不寻常股份价格及成交量变动。除另有说明外,本澄清公佈所用词汇应与该公佈所界定者具有相同涵义。
本公司董事会(「董事会」)谨此澄清该公佈中的以下文书错误。
于该公告第五及六段,数字载列如下:
(a)本公司2,431,800,257股股份(占本公司已发行股本约33.05%)目前须就合共约92,408,410港元借款受若干证券经纪之股权质押或孖展融资所限。
(b)本公司1,223,470,148股股份(占本公司已发行股本约16.63%)不受任何限制,且不受任何股权质押及╱或孖展融资所限。」
经进一步对账,正确数字应如下并以底线标示:
(a)本公司2,422,315,257股股份(占本公司已发行股本约32.93%)目前须就合共约297,263,000港元借款受若干证券经纪之股权质押或孖展融资所限。
(b)本公司1,232,955,148股股份(占本公司已发行股本约16.76%)不受任何限制,且不受任何股权质押及╱或孖展融资所限。」
错误乃由于双方之间沟通中的误解及无心之失造成。
除以上所述者外,本公司确认该公告之其他资料维持不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