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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成有关收购中粮饮料目标公司股权之须予披露及关连交易

2023-01-02 00:00:00

完成有关收购中粮饮料目标公司股权之

须予披露及关连交易

兹提述中国食品有限公司(「本公司」)日期为2022年7月15日的公告(「公告」),涉及(其中包括)中粮饮料买方从可口可乐装瓶商生产控股收购中粮饮料股权。除文义另有所指外,本公告所用但未另行界定的词汇与该公告所界定者俱有相同涵义。

本公司欣然宣布,中粮饮料交易已于2023年1月1日完成。中粮饮料交易完成后,各中粮饮料目标公司均已成为本公司的附属公司,其财务业绩将综合计入本集团的财务报表。

为促进中粮饮料目标公司业务的平稳过渡,根据总合同中规定的高阶原则(包括范围和价格),于2022年11月23日,中粮饮料买方(作为过渡服务接受方的母公司)、可口可乐装瓶商生产控股的一家全资附属公司(作为过渡服务供应商)及名列在过渡服务总协议中的另一方已签订过渡服务总协议(「过渡服务总协议」),其中列出将向中粮饮料买方指定的附属公司及/或中粮饮料买方可能不时指定的其他附属公司(各自为本公司的附属公司)(「本集团接收方」)提供的过渡服务详情(包括相应的服务期限和服务收费)。根据过渡服务总协议项下约定的过渡服务范围、服务期限及服务收费,于2022年12月29日,中粮饮料买方的一家附属公司(作为过渡服务的接受方及本集团接收方的一名成员)及可口可乐装瓶商生产控股的一家全资附属公司(作为过渡服务供应商)签订过渡服务协议(连同过渡服务总协议,统称为「该等过渡服务协议」),据此,可口可乐装瓶商生产控股的全资附属公司(作为过渡服务供应商)将在完成日后提供指定的过渡服务。由于可口可乐装瓶商生产控股及其附属公司各自为上市规则项下本公司附属公司层面的关连人士,该等过渡服务协议项下拟进行的交易构成上市规则第14A章项下本公司的关连交易。由于有关该等过渡服务协议按合併基准计算的百分比率低于1%,因此根据上市规则第14A.76(1)(b)条,该等过渡服务协议项下的交易获全面豁免遵守上市规则第14A章项下之股东批准、年度审阅及全部披露规定。

为促进与中粮饮料目标公司有关的存货买卖及/或转让某些原材料采购合同,于2023年1月1日,中粮饮料买方的一家附属公司(作为买方或受让方)、可口可乐装瓶商生产控股的一家全资附属公司(作为卖方或转让方)以及名列在存货购买协议中的另外一方签订存货购买协议(「存货购买协议」)。根据存货购买协议,中粮饮料买方的附属公司(作为买方或受让方)将根据可口可乐装瓶商生产控股的一家全资附属公司于2022年12月31日(作为卖方或转让方)的账目、记录以及其他资料以加权平均成本价购买若干原材料,确切的购买价格将于2023年1月4日或以前向中粮饮料买方的附属公司(作为买方或受让方)提供。由于可口可乐装瓶商生产控股及其附属公司各自为上市规则项下本公司附属公司层面的关连人士,存货购买协议项下拟进行的交易构成上市规则第14A章项下本公司的关连交易。当应付的购买价确定时,本公司将遵守上市规则项下的适用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