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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二零二四年六月十四日举行的股东周年大会投票表决结果

2024-06-14 00:00:00

香港交易及结算所有限公司及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对本公告的内容概不负责,对其准确性或完整性亦不发表任何声明,并明确表示,概不对因本公告全部或任何部份内容而产生或因倚赖该等内容而引致的任何损失承担任何责任。 Xingye Alloy Materials Group Limited 505 于二零二四年六月十四日举行的股东周年大会投票表决结果 董事会宣布,于二零二四年六月十四日举行之股东周年大会上提呈之所有决议案已由股东以投票方式表决正式通过。 谨此提述本公司日期为二零二四年四月三十日之通函(「通函」)。除另有注明者外,本公告所用词汇与通函所用者具相同涵义。 董事会宣布,于股东周年大会上提呈之所有决议案已由股东以投票方式表决正式通过。 本公司之核数师毕马威会计师事务所获委任为监票员,以在股东周年大会上进行点票。 于股东周年大会举行当日,本公司已发行股份总数为899558173股。 股份奖励计划的受托人持有23850000股根据股份奖励计划可供授出的股份,已就股东周年大会提呈的所有普通决议案放弃投票。 赋予持有人权利出席股东周年大会并于会上表决赞成或反对决议案之股份总数为 875708173股。 除上文披露者外,诚如上市规则第13.40条所载,概无股份赋予其股东权利出席股东周年大会,并于会上提呈的决议案放弃表决赞成,且根据上市规则,概无股份要求其股东于股东周年大会上放弃表决权。概无股东于通函中表明彼等有意就于股东周年大会上提呈的任何决议案投反对票或放弃投票。 -1-投票表决之结果载列如下: 票数(概约%)普通决议案赞成反对 1.考虑、省览及采纳本公司截至二零二三年十二月6267574000 三十一日止年度之经审核综合财务报表及董事会(100.00%)(0.00%)报告及独立核数师报告。 2.(a) (i)重选柴朝明先生为独立非执行董事。 626699831 57569 (99.99%)(0.01%) (ii)重选鲁红女士为独立非执行董事。 626757400 0 (100.00%)(0.00%) 2.(b) 授权本公司董事会厘定来年董事之酬金。 626757400 0 (100.00%)(0.00%) 3.续聘毕马威会计师事务所为本公司来年核数师,6267574000 并授权本公司董事会厘定核数师酬金。(100.00%)(0.00%) 4.授予董事一项无条件一般授权,以配发、发行及6232994003458000 处理本公司额外股份。(99.45%)(0.55%) 5.授予董事一项无条件一般授权,以购回本公司股6267574000 份。(100.00%)(0.00%) 6.透过加入本公司根据第5项决议案购回之本公司股6232994003458000 份总数(最多为本公司已发行股份总数的10%)扩(99.45%)(0.55%)大根据第4项决议案授出之一般授权。 注:第4项至第6项决议案全文载于股东周年大会通告内。 由于上述第1项至第6项每项决议案均获得超过50%之票数表决赞成,所有上述第1项至第6项决议案均于股东周年大会上获正式通过为普通决议案。 -2-董事亲身或透过电子途径出席股东周年大会为:胡长源先生、胡明烈先生、朱文俊先 生、柴朝明先生、楼栋博士及鲁红女士。 承董事会命兴业合金材料集团有限公司行政总裁兼执行董事胡明烈香港,二零二四年六月十四日于本公告日期,本公司执行董事为胡长源先生、胡明烈先生及朱文俊先生及本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为柴朝明先生、楼栋博士及鲁红女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