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澄清公告 有关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的影响之自愿公告的修订

2020-02-12 00:00:00

兹提述朗生医药控股有限公司(「本公司」,连同其附属公司,为「本集团」)于二零二零年二月十一日有关新型冠状病毒肺炎对本集团最新业务发展的影响之两个自愿公告(分别为「原公告」及「修订公告」)。

本公司谨此澄清,原公告的第二段无意中省略了以下段落:

本集团的大部分业务都集中在中国,由于中国中央和地方政府已经施加了一些限制措施,以限制在中国的出行并延长农历新年假期,以减少病毒的传播。」

为追加该遗漏,包含上述段落的修订公告已于二零二零年二月十一日发布原公告后不久发布。该修订公告取代了原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