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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关出售司太立股份

2021-02-23 00:00:00

谨此提述本公司日期为二零二零年六月二十四日的通函(「该通函」),内容有关由本公司之附属公司持有之浙江司太立制药股份有限公司(「司太立」)股份(「司太立股份」)的出售授权及本公司于二零二零年十一月三日根据第七次股份减持计画发出的公告。除文义另有所指外,本公佈所用词汇与该通函所界定者具有相同涵义。

于二零二零年七月十三日的股东特别大会,股东授予董事司太立出售授权可由二零二零年七月十三日起计十二个月期内出售全部或部分司太立股份(及任何将来所收取的红股)。

于二零二零年十二月四日至二零二一年二月二十二日期间,根据司太立出售授权及第七次股份减持计画,本公司以平均每股人民币73.09元的价格在市场出售合共1,321,862股司太立股份,出售所得款项总额约为人民币96.61百万元,扣除交易成本及相关税款后预计约为人民币90.99百万元(约14.06百万美元)。本集团预计本次出售能获得约2.0百万美元的净收益,该收益是根据出售净收益与已出售司太立股份分类为按公平值计入损益的金融资产时的金额计算。上述美元金额是根据人民币对美元的汇率约为1美元=人民币6.4709计算,实际兑换汇率可能与此不同。

本公司自获得司太立出售授权之日起合共出售了6,154,567股司太立股份。

在本次出售后,本集团仍持有3,247,793股司太立股份,其价值会受市场价格波动所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