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反馈

非常重大出售事项之进展 - 收取出售事项A之最后一期付款

2021-04-14 00:00:00

谨此提述(i)保华集团有限公司(「本公司」)日期为2020年1月15日之通函(「通函」)及本公司日期为2020年4月17日之公告,内容有关(其中包括)出售嘉兴内河国际集装箱码头有限公司之90%股权,(ii)本公司日期为2020年7月14日有关完成该等出售事项及收取代价款之公告,以及(iii)本公司日期为2020年7月22日有关就该等出售事项进一步收取代价款之公告。除文义另有所指外,本公告所采用之词汇与通函内所界定者具有相同涵义。

董事局欣然宣佈,本集团已于2021年4月13日以现金方式收取代价A最后一期付款,总金额约为人民币5,500万元(即代价净额A之15%及调整A之总和)。据此,经计及调整A后,本集团已于香港悉数收取代价净额A合计约人民币3.6亿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