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告乃本公司根据上市规则第13.09条及《证券及期货条例》(香港法例第571章) 第XIVA部之内幕消息条文而作出。
董事会谨此通知本公司股东及潜在投资者,本集团预期截至二零一九年九月三十日止中期期间之未经审核简明综合纯利,将较截至二零一八年九月三十日止同期大幅增加。
股东及潜在投资者于买卖本公司股份时,务请审慎行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