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卡森国际盈利警告

2018-02-05 20:39:00

卡森国际控股有限公司(「本公司」,连同其附属公司统称「本集团」)根据香港法例第571章证券及期货条例第XIVA部项下内幕消息条文(定义见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上市规则」))及上市规则第13.09条作出本公布。

根据本集团截至二零一七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未经审核管理账目之初步审阅,本公司董事会(「董事会」)谨此知会本公司股东(「股东」)及有意投资者,相较二零一六年同期,截至二零一七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之本公司拥有人应占综合净亏损预期将录得约人民币1.75亿元的大幅增加。根据董事会现时可获得之资料,亏损的增加乃主要由於本集团物业发展分部预售物业额於截至二零一七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大幅增加所导致有关销售成本大幅上升,而此预售物业预计将於二零一八年和二零一九年交付。

本公司尚未落实本集团截至二零一七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之年度业绩。本公布所载资料仅根据本公司管理层经参考董事会现时可获得之资料(包括本集团截至二零一七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之未经审核管理账目)进行之初步评估而作出,尚未经本公司核数师或本公司审核委员会审阅或审核,且本集团截至二零一七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之实际业绩与本公布所披露者可能存在差别。建议股东及投资者细阅预期将於二零一八年三月底前刊发之本公司截至二零一七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之年度业绩公布。

股东及有意投资者在买卖本公司股份时,务请审慎行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