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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议修订现有组织章程细则及采纳经修订及重列组织章程细则

2023-03-31 00:00:00

建议修订现有组织章程细则

采纳经修订及重列组织章程细则

本公告乃由卡森国际控股有限公司(「本公司」,连同其附属公司「本集团」)根据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上市规则」)第13.51(1)条作出。

本公司董事(「董事」)会(「董事会」)建议(i)对本公司组织章程细则(「现有细则」)作出若干修订(「建议修订」),以使其符合开曼群岛适用法律的修订及有关上市规则附录三所载股东保障水平之上市规则修订本项下之新规定以及加入其他相应及内务修订;及(ii)采纳本公司经修订及重列组织章程细则(「经修订细则」,已纳入及合併所有建议修订),以取代及排除现有细则。

建议修订及建议采纳经修订细则须待本公司股东(「股东」)于本公司将召开及举行的应届股东週年大会(「股东週年大会」)上以特别决议案的方式审议及批准后方可作实,并于批准后即时生效。

一份载有(其中包括)关于建议修订及采纳经修订细则的详情连同股东週年大会通告之通函,将在适当时候寄发予股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