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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会议通告

2020-04-19 00:00:00

兹通告法院已于二零二零年四月十三日颁佈法令(「法令」),指令召开并举行计划股东(定义见下文所述计划)会议(「法院会议」),以考虑及酌情批准(不论有否修订)由利丰有限公司(「本公司」)与计划股东之间建议订立之一项计划安排(「计划」),而该法院会议订于二零二零年五月十二日(星期二)中午十二时正(香港时间)假座香港九龙长沙湾道800号香港纱厂工业大厦第一及第二期地下举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