兹提述(i)英皇文化产业集团有限公司(「本公司」)及英皇文化产业集团控股有限公司(「要约人」)刊发日期为2019年11月15日及2019年12月6日之联合公告,及(ii)本公司及要约人刊发日期为2019年12月20日之综合文件及回应文件(「综合文件」),内容有关(其中包括)收购本公司之全部已发行股份(要约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士已拥有或同意收购者除外)作出之强制性无条件现金要约。除文义另有指明外,本联合公告所用词汇与综合文件内所界定者具有相同涵义。
寄发综合文件及接纳表格
载有(其中包括)(i)要约之详情(包括要约预期时间表及要约之条款);(ii)独立董事委员就要约致独立股东之推荐意见函件;(iii)独立财务顾问就要约致独立董事委员之意见函件,连同接纳表格已于2019年12月20日按照收购守则寄发予独立股东。
要约之预期时间表
下文载列之预期时间表仅作指示用途,或会有变。倘以下时间表有任何变动,将于适当时候另行发表公告。
事项
除上文所述者外,倘接受要约的最后时间没有于上述日期及时间生效,上述的其他日期可能会受到影响。要约人及本公司将尽快以公告方式知会股东预期时间表的任何变动。
综合文件及接纳表格提述之所有时间及日期均指香港时间及日期。
警告
股东及潜在投资者应注意本公司或要约人联同本公司就要约的进展将作出的公告,并在买卖股份时务请审慎行事。如股东及潜在投资者对应采取之行动有任何疑问,则应谘询其专业顾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