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澄清公告

2020-01-03 00:00:00

兹提述本公司日期为二零一九年十二月三十日有关持续性关连交易(包括土地总租赁协议)的公告(「持续性关连交易公告」)。除本公告另有界定者外,本公告所用词汇与持续性关连交易公告所界定者具有相同涵义。

鉴于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第16号「租赁」(「第16号准则」)自二零一九年一月一日起生效,本集团须确认与本集团作为承租人所订立的租赁相关的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据此本集团按照假设自租赁期开始日即采用第16号准则的账面价值(采用首次执行日的承租人增量借款利率作为折现率)或在与租赁负债相等的基础上并根据预付租金进行必要调整后的金额计量使用权资产,本集团相应被要求以土地总租赁协议项下每年签订的租约相关的使用权资产的价值为基础,设定年度上限。持续性关连交易公告13页和14页的“5.土地总租赁协议”章节下的“建议年度上限”小节修订为如下,持续性关连交易公告的其他部分保持不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