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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 - 持续关连交易

2019-08-29 00:00:00

绪言

东风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本公司」)欣然宣佈,于2019年8月29日,本公司与其控股股东东风汽车公司订立生产框架协议,据此,母公司集团同意向东风汽车集团生产及提供纯电动汽车。

上市规则的涵义

于本公告日期,东风汽车公司为本公司的控股股东,持有本公司已发行股本总额约66.86%的股权。因此,东风汽车公司乃本公司的关连人士(定义见上市规则第14A章)。因此,根据上市规则第14A章,本公司与东风汽车公司订立的生产框架协议及其项下拟进行的交易构成本公司的持续关连交易。

由于该交易的最高适用百份比率(定义见上市规则)超过0.1%但低于5%,订立生产框架协议及其项下拟进行的交易须遵守上市规则第14A章项下之申报、公告及年度审阅的规定,惟获豁免遵守有关通函(包括独立财务意见)及独立股东批准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