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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 - 申请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并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发行上市获创业板上市委员会审核通过

2020-12-11 00:00:00

本公告乃由东风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本公司」)根据《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上市规则」)第13.09条及香港法例第571章《证券及期货条例》第XIVA部项下内幕消息条文(定义见上市规则)而作出。

兹提述日期为二零二零年七月二十七日、二零二零年八月二十八日、二零二零年九月二十五日、二零二零年十月十三日及二零二零年十一月十八日的公告,以及日期为二零二零年九月十日的通函,内容有关(其中包括)本公司拟申请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并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发行上市(「A股发行上市」)的相关事宜。

董事会欣然宣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委员会2020年第55次审议会议已于今日召开,根据会议审议结果,本公司A股发行上市的申请已获创业板上市委员会审核通过,该结果已于今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发行上市审核信息公开网站(http://listing.szse.cn)公布。

股东和潜在投资者须注意,A股发行上市须取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其他相关监管机构的批准,其可能实行亦可能不实行。股东及潜在投资者在买卖本公司证券时务请审慎行事。本公司将根据上市规则及其他适用的法律及法规,对任何A股发行上市相关的重大更新和发展作出进一步公告。本公告的发佈仅为提供信息,并不构成收购、购买或认购本公司证券的任何邀请或要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