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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合公佈 - (1)建议按记录日期每持有两(2)股现有股份获发一(1)股供股股份之基准进行供股;(2)暂停办理股份过户登记手续﹔及 (3)可能根据购股权计划调整购股权

2021-08-12 00:00:00

建议供股

本公司建议以认购价每股供股股份3.43港元按于记录日期每持有两(2)股现有股份可获发一(1)股供股股份之基准(i)透过发行339,879,412股供股股份(假设经配发及发行认购股份扩大后已发行股份数目于记录日期或之前并无变动)以筹集所得款项总额最多约1,165,800,000港元;或(ii)透过发行345,834,663股供股股份(假设除根据悉数行使尚未行使之购股权(林博士之购股权除外)而配发及发行之新股份以及配发及发行认购股份外,经配发及发行认购股份扩大后已发行股份数目于记录日期或之前并无变动)以筹集所得款项总额最多约1,186,200,000港元。供股仅供合资格股东参与,并将不会供不合资格股东参与。

估计供股所得款项净额(扣除开支后)将(i)约为1,150,900,000港元(假设经配发及发行认购股份扩大后已发行股份数目于记录日期或之前并无变动);或(ii)约为1,171,300,000港元(假设除根据悉数行使尚未行使之购股权(林博士之购股权除外)而将予配发及发行之新股份外,经配发及发行认购股份扩大后已发行股份数目于记录日期或之前并无变动)。

本公司拟将供股之所得款项净额拨作以下用途:(i)约600,000,000港元用于偿还本集团经营所需产生的若干银行借款;及(ii)余下款项为未来就物业投资及╱或发展项目之投资提供资金。

为符合资格参与供股,股东必须于记录日期营业时间结束时登记为本公司股东且不属不合资格股东。为于记录日期登记为本公司股东,所有股份过户文件(连同有关股票)最迟须于二零二一年八月二十四日(星期二)下午四时三十分前送交登记处卓佳登捷时有限公司,地址为香港皇后大道东一百八十三号合和中心五十四楼予以登记。

承诺契诺人所作出之不可撤回承诺

于本联合公佈日期,丽新制衣及林博士分别持有343,593,021股股份及433,737股股份,分别占已发行股份总数约56.13%及0.07%。

根据不可撤回承诺,丽新制衣与林博士已对本公司及包销商作出共同、个别、不可撤回及无条件承诺,据此,丽新制衣与林博士已不可撤回及无条件地向本公司及包销商承诺及保证(其中包括):

(i)认购分别向丽新制衣及林博士暂定配发之171,796,510股供股股份及216,868股供股股份;及

(ii)自不可撤回承诺日期起至供股完成日期,不会出售、处置或转让或同意出售、处置或转让彼等或彼等任何一方持有之任何股份。

再者,根据不可撤回承诺,丽新制衣及林博士各自均已向本公司及包销商不可撤回地承诺,倘其申请额外供股股份,则其将遵守本联合公佈「缩减认购以避免引致全面收购建议责任及违反公众持股量规定」一段所述之缩减机制,以免引致其任何全面收购建议责任或导致本公司违反公众持股量规定。

此外,根据不可撤回承诺,林博士已不可撤回及无条件地向本公司及包销商承诺及保证,自不可撤回承诺日期起至记录日期,彼将不会行使任何林博士之购股权。根据上市规则,丽新制衣订立不可撤回承诺构成丽新制衣一方之须予披露交易。有关上市规则对丽新制衣的影响,请参阅本联合公佈「就丽新制衣而言之上市规则涵义」一节。

包销协议

于二零二一年八月十二日(交易时段后),本公司与包销商订立包销协议,据此,包销商已有条件同意悉数包销包销股份,惟须受限于包销协议所载之条款及条件,尤其是达成或豁免(如适用)包销协议所载之条件。包销协议主要条款及条件之详情载于本联合公佈「包销协议」一节。

本公司将向上市委员会申请批准根据供股将予配发及发行之供股股份(以未缴股款及缴足股款形式)上市及买卖。

由于建议供股受多项条件所规限,其未必会进行。投资者于买卖股份时务请审慎行事。

就本公司而言之上市规则涵义

由于供股将不会使本公司之已发行股份总数或市值增加超过50%,因此,根据上市规则第7.19A条,供股毋须经少数股东在股东大会上批准。

本公司于紧接本联合公佈日期前十二个月期间内或于该十二个月期间前(倘于该十二个月期间内开始买卖据此发行之股份)并无进行任何供股、公开发售或特别授权配售事项,亦无于该十二个月期间内发行任何红股、认股权证或其他可换股证券。供股本身并无导致25%或以上之理论摊薄影响。

就丽新制衣而言之上市规则涵义

由于丽新制衣根据不可撤回承诺(未计及根据额外申请表格将申请认购之任何额外供股股份)认购171,796,510股供股股份涉及的最高适用百分比率(定义见上市规则第14章)超过5%但低于25%,因此,根据上市规则第14章,订立不可撤回承诺及其项下拟进行的交易构成丽新制衣之须予披露交易,并因此须遵守上市规则第14章项下申报及公佈规定,惟获豁免遵守通函及股东批准规定。

本公司暂停办理股份过户登记手续

本公司将于二零二一年八月二十五日(星期三)至二零二一年八月三十日(星期一)(包括首尾两日)暂停办理股份过户登记手续以釐定供股配额,于该期间概不办理股份过户登记手续。

一般资料

本公司预期将于二零二一年九月二日(星期四)或前后向合资格股东寄发载有有关供股资料之章程文件。本公司将不会供不合资格股东参与供股。本公司将在相关法律及法规所允许及合理可行之情况下向不合资格股东寄发章程(仅供参考用途),惟将不会向彼等寄发任何暂定配额通知书或额外申请表格。

可能根据购股权计划调整购股权

于本联合公佈日期,本公司已授出12,327,810份尚未行使的购股权,一经行使可兑换为12,327,810股股份。根据购股权计划之条款,供股可能导致对(其中包括)行使购股权计划项下之尚未行使购股权之行使价及╱或将予发行之股份数目作出调整。本公司将适时以公佈形式通知该等购股权之持有人及股东有关根据购股权计划之条款将予作出之调整(如有),而有关调整将由独立财务顾问或本公司之核数师(视乎情况而定)核证。

除上文所述者外,于本联合公佈日期,本公司并无任何尚未行使的债务证券、衍生工具、购股权、认股权证、可换股证券或其他可于记录日期前转换或交换为股份的类似证券。本公司无意于记录日期或之前发行或授出任何股份、可换股证券、认股权证及╱或购股权。

买卖股份及未缴股款供股股份之风险警告

本公司股东及潜在投资者务请注意,建议供股须待(其中包括)包销协议成为无条件后及包销商并无根据包销协议之条款(其概要载于本联合公佈「包销协议—供股及包销协议之条件」及「包销协议—终止包销协议」各节)终止包销协议,方可作实。因此,供股可能会亦可能不会进行。

截至供股之所有条件获达成或豁免(如适用)之日(以及包销商终止包销协议之权利终止之日),任何买卖现有股份及╱或未缴股款供股股份之股东或其他人士,将因而承担供股未必成为无条件或未必进行之风险。

本公司股东及潜在投资者于买卖现有股份及╱或未缴股款供股股份时务须审慎行事。任何人士(包括本公司股东及潜在投资者)如对彼等状况或将予采取之任何行动有任何疑问,建议咨询彼等之专业顾问。

买卖丽新制衣股份之风险警告

丽新制衣股东及丽新制衣之潜在投资者务请注意,建议供股须待(其中包括)包销协议成为无条件后及包销商并无根据包销协议之条款(其概要载于本联合公佈「包销协议—供股及包销协议之条件」及「包销协议—终止包销协议」各节)终止包销协议,方可作实。因此,供股可能会亦可能不会进行。

丽新制衣股东及丽新制衣之潜在投资者于买卖丽新制衣证券时务请审慎行事,倘对彼等状况存有任何疑问,建议咨询彼等之专业顾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