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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关主要及关连交易-出售于丰威控股有限公司的全部股权之补充公告

2019-11-04 00:00:00

兹提述中国华星集团有限公司(「本公司」)日期为二零一九年十月三十一日之公告(「该公告」)。本公告之目的为提供有关买方背景之进一步资料。除文义另有所指外,本公告所用词汇与该公告所界定者具有相同涵义。

就董事作出一切合理查询后所知、所悉及所信,买方分别由刘锡康先生、刘津津小姐及刘日申先生(均为刘锡康先生的家庭成员)最终拥有70%、15%及15%。所有买方最终实益拥有人均为本公司若干附属公司的董事。于该公告日期,彼等合共持有32,891,933股股份,并须于股东特别大会上就相关决议案放弃表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