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反馈

有关出售物业之主要交易及董事会会议通告

2020-09-18 00:00:00

出售事项

董事会宣佈,于二零二零年九月十八日(交易时段后),卖方(本公司全资附属公司)与买方订立临时买卖协议,据此,卖方同意出售及买方同意购买该等物业,总代价为68,480,000港元。

一般事项

由于参考上市规则第14.07条就出售事项计算之其中一项适用百分比率高于25%但低于75%,出售事项构成本公司之主要交易,故根据上市规则第14章,有关交易须遵守公告及股东批准之规定。

经董事作出一切合理查询后所深知、全悉及确信,概无股东于出售事项中拥有重大利益,且在出售事项提呈至本公司股东大会上供股东批准之情况下须就批准出售事项之决议案放弃投票。本公司控股股东已根据上市规则第14.44条以书面股东批准之方式批准出售事项,以代替在本公司股东大会上通过决议案。

一份载有(其中包括)出售事项详情及该等物业之估值报告之通函,预期将根据上市规则规定于二零二零年十月十三日或之前(即本公告刊发后15个营业日)寄发予股东。